參與“我們抗爭”面控 瑪麗亞陳等4人不認罪

淨選盟2.0主席瑪麗亞陳和公正黨領袖沈志勤等4人,因於3月28日參與“我們抗爭”集會,今日被控違反和平集會法令罪名,他們都不認罪。

較後推事允許他們各以500令吉保釋金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由“我們抗爭”(Kita Lawan)組織號召的307“我們抗爭”大集會,目的主要是以行動支持聲援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裡安華,要求國家元首特赦安華、政府釋放安華和促請首相吉下台。

(本報李玉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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