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訊)因結婚照被通州區一家酒樓作為婚宴宣傳照所用,周傑倫起訴該酒樓侵犯其肖像權,要求公開賠禮道歉,並索賠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110萬元(71萬令吉)。
周傑倫起訴稱,自己為享譽兩岸三地的知名台灣藝人,其肖像承載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和精神價值,受到法律的保護。今年3月26日,其發現位于北京市通州區某街的一家名叫“婚禮廣場-盛世家宴”的婚宴酒樓在酒樓牆面上懸掛了巨幅的其與妻子的結婚照廣告進行商業宣傳,而其本人並未授權該酒樓使用其與妻子的肖像進行商業宣傳,該行為實屬為謀取經濟利益而擅自使用其肖像,給其帶來了極大的不良影響,造成了嚴重的后果。
記者前天獲悉,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