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欠300張罰單 要求市廳准許分期還9000

(檳城8日訊)一名小販擁有的3輛車,自2009年起因違例泊車,竟然累積拖欠檳島市政廳300張罰單,欠款高達9000令吉!

他的其中兩輛車子于今年8月初先后被拖走,因沒錢贖回車子,今日向馬青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求助,希望市政廳讓他以每月300令吉分期攤還罰款。

該名小販曾偉淞(42歲)說,他在牛奶巷居住和謀生,3輛車包括一輛國產貨車、一輛舊款沃爾沃(Volvo)及一輛本田CR-V,一直都停在路邊,早年是向市政廳以每月50令吉月租方式租借泊車位。

他說,對于市政廳的新政策他並不知情,后來閱報才知道有拖車措施。

詢及為何多年沒去還罰款,他回應是因為忙碌和不知情。

沒能力一次償還

但他承認,這些年期間他的確有違例泊車,直至8月3日他的舊款沃爾沃被拖走,一週后國產貨車被拖走,他去市政廳查后,驚覺他的3輛車于2009年起,累積了300張數額達9000令吉的罰單。

“我不是不要還,可是我沒有能力一次過繳清罰款,希望市政廳讓我以每月300令吉分期還。”

馬青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黃德亮說,事主有心要償還罰款,也到市政廳提出分期要求。

“不過當局給他的答复是,可以分三次償還,但第一次必須先還50%罰款,接下來兩次則分別還25%,但首期數額對事主來說是一個負擔。”

黃德亮希望事主新聞見報后,市政廳能給事主提供一個方案,以解決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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