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昌控甄珍 偷刻印章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劉家昌控甄珍 偷刻印章

影壇夫妻劉家昌和甄珍結縭37年,前年一度傳出離婚,劉家昌辯稱:“我都七十幾歲了,現在還離婚,會不會太老了。”但今年初,他卻向香港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生氣怒罵給了甄珍新台幣20億元(約2億6500萬令吉)的財產,她卻不給生活費;甄珍則爆已離婚28年,劉家昌只好撤告。但這對加起來140歲的老人家,如今又要再次對簿公堂,劉家昌要二度告甄珍!



(香港訊) 記者接獲一份爆料文件,是劉家昌寫給香港警務處將軍澳分區指揮官梁銘亮的一封信,文末劉家昌還簽名。由于內容提及甄珍謊報失竊、為爭股私刻印章,還扯出港警遭騙,事態相當嚴重。

記者向信中所提及的劉家昌助理焦運求證,他說:“該信確實是劉家昌發給梁銘亮的信,對方也收到信,本來說8月17日會回覆,但至今都沒等到電話。”並表示劉家昌目前正和律師商討控告甄珍事宜。

信中,劉家昌提及2007年為了興建中國江西龍虎山的彭德酒店,向TVB老闆邵逸夫老婆方逸華借了500萬美元,請甄珍(本名章家甄)透過香港三家空殼公司匯錢至龍虎山,三家公司章在劉家昌身上。



劉家昌稱2012年還清貸款,並通知甄珍註銷三家公司,但2014年四月甄珍卻找律師跟他要公司章,劉家昌沒理她。不料今年7月23日,龍虎山工商局長卻跟劉家昌說,甄珍拿著蓋著公司章的公文,要求分股份。

劉家昌質疑甄珍為了分股,非法取得公司章,還向警方謊報別墅遭竊,“看到網上新聞,章女士的祕書陳淑蓉謊報家中遭竊,圖章丟了,這是偽證、欺詐,明知道圖章在我這裡”讓他無顏面對股東。

為此,劉家昌于7月25日寫信給梁銘亮,質疑香港警方辦竊案,必須經過精密器材發現第三者指紋,才能認同遺失,卻讓甄珍輕易得逞,懷疑“不知貴局跟她什么關係”,要梁銘亮兩週內提供他調查進度,否則將訴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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