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不认自杀罪 今重新过堂
(吉隆坡10日讯)1名中年无业汉因在公寓9楼企图跳楼自杀,被消防人员阻止,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不认罪,案订明日重新过堂。
被告许狄伟(译音,50岁)被指在本月9日早上8时30分左右,于武吉帝沙公寓,企图从9楼住家阳台一跃而下自杀,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通译员宣读控状时,被告坚称自己没有自杀,只是纯粹爬出阳台外修理机器,但可能爬出阳台外太危险,才让该公寓保安误以为他要自杀,继而报警产生这场误会。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在庭内不断否认自杀罪之余,更直指不明白为何会被控上法庭。
据悉,消防人员抵达现场时,发现被告坐在阳台栏杆上抽烟及喝酒,情况非常危险。
最终,推事莫哈末法依扎择订此案明日重新过堂。此案主控官为侬勃助理警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