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阿兹兰:11月呈内阁 修订指示书防泄密
(吉隆坡10日讯)鉴于公务员泄漏国家机密事件屡屡发生,政府首长保安厅副总监(政策)聂阿兹兰透露,该机构最迟将于10月或11月,向内阁提呈保全指示书修订案,以将该指示书纳入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加强该法令时效性以解决相关问题。
聂阿兹兰今日出席国家廉政机构举办的“提高政府文件保密与安全廉洁度免于泄漏策略”圆桌会议后,在场外受访时指出,这是该保全指示书第3度进行订修,当局已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内政部、大马网络保安机构和总检察署等单位的审查和咨询,并透露该指示书极大可能成为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30a条文。
出席者有大马伊斯兰教理解学院主要研究员珊拉哈优教授、国家廉正机构活动副协调诺拉希金等人。
聂阿兹兰透露,本次修订着重在网络安全事项和公务员廉洁度,主要教育公务员在处理政府机密文件时需遵守的原则,整个修订程序预计需时1年完成。
他说,保全指示书原有95条指示,修改后将增为逾180条,将上载至官网cgso.gov.my供公务员浏览,但会删除部分涉及机密的内容。
“有关指示书采用法律字眼以致公务员难以理解议题,也将在本次修订中解决。”
他说,该机构已完成提醒公务员时刻守护政府机密职责的海报和贴纸商讨与设计事项,如今只待内阁批准和国会通过后,印刷和发给所有政府部门与机构。
另外,诺拉希金透露,根据全球数据泄漏报告,69%政府资料泄漏者为公务员,2%来自前公务员。
教授:建议纳入3事项
珊拉哈尤教授指出,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已过时,建议当局修订改善该法令并纳入3个事项,包括进行嫌犯分类、罪行分类,以及落实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制度,以便法令更完整和具时效性。
她受访时说,可将嫌犯归类为公务员、其他人、前公务员等;罪行分类譬如泄漏的文件是最高机密、重大机密或部分机密等,以助确认罪行和让提控程序更顺利。
她举例,前总检察长和前秘书长等职务皆掌握国家高度机密,一旦泄漏影响深重。
“严格责任制度意味无需证明泄漏者有否涉及恶意泄密便可进行提控,但我认为该制度需考量罪行种类和严重度来落实。”
珊哈拉尤说,泄漏国家机密后果严重,刑罚是有必要的,因此建议修订时增加刑罚的同时,也加强国民教育,以便国民拥有爱国操守和持有保全国家机密是全民责任的观念。
“至于增设刑罚的严苛程度,当局尚可经由讨论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