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革除黨籍 阿妮娜再起訴2人

(吉隆坡11日訊)早前遭革除黨籍的巫統浮羅交怡區部婦女組前代表阿妮娜,今日再度透過律師哈尼法,就其被開除黨籍問題入稟高庭,起訴巫統總秘書東姑安南及執行秘書拿督阿都拉勿,並將后者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她在訴狀中申請要求東姑安南,在今年9月1日及2日發給黨員指她自動遭黨開除的信函,是不合法兼無效的,並對她在巫統成員的黨籍,沒有受到影響。

她也在訴狀中,要求答辯人開除她的黨籍是無效的禁令;同時也要求該黨黨章第20.7條文,即任何黨員將黨務帶上法庭,將會被開除黨籍,不能套用在此訴訟內。

訴狀內也指,巫統黨章第20.7條文是違法聯邦憲法第5、第8和第10(1)(a),以及第10(1)(c)條款,並要求賠償。

另外,阿妮娜今日也發文告指出,入稟此訴訟是因她曾提呈抗議書給巫統,要求黨在3個工作天內對開除其黨籍,作出解釋及撤回命令,但東姑安南卻拒絕這么做。

她在文告中也說,希望此訴訟能激發及改變巫統,讓他們知道巫統是屬于巫裔的政黨,而不是個人。

“巫統黨員應得到尊重,因為他們是黨的支柱。”

阿妮娜在8月28日入稟高庭,向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追討回匯入納吉私人銀行戶頭的26億令吉“捐款”余額,卻也因此喪失黨籍。

她是以巫統名義通過律師入稟吉隆坡高庭,將納吉和阿都拉勿列為第一和二名答辯人,並指她是基于巫統的利益,代表巫統起訴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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