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胡先邁丁案不確實 林冠英告每日新聞前鋒報

(檳城11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將起訴國文《每日新聞》及《馬來西亞前鋒報》,因為在報導他起訴巫青檳州前團長拿督賽胡先邁丁案件,達致庭外和解時,具有不確實、扭曲及具誤導性的成分。

他說,此案上月19日在高庭達致和解時,賽胡先邁丁已在高庭撤回其言論,以及在無條件下向他作出兩次口頭道歉。

“儘管如此,上述兩家報館報導此案時,卻未提及賽胡先邁丁已撤回言論,及無條件道歉一事。”

“這兩家報章只刊登賽胡先邁丁的言論,沒刊登我的上述言論,似乎在說明我在無條件下撤回訴訟,因此,我被迫採取法律行動。”

林冠英也是行動黨秘書長。他今午在光大28樓召開記者會,這么說。在場者包括檳州行政議員章瑛,及檳州首長政治秘書黃漢偉。

林氏8月26日已發出律師信,要求這兩家報章在48小時內,在封面做出真誠及毫無保留道歉的啟事,也準確地刊登上述案件的和解判決書內容,否則將起訴對方誹謗。

他說,檳州政府執政至今,向來都是廉潔的政府,卻頻頻面對各種誹謗。

他也說,這兩家報章的法庭記者應扮演角色,準確報導法庭案件,不應在報導中作出任何不良的影射(gambaran),似乎指他無條件撤回訴訟,也影射他有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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