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1日訊)印裔男子涉嫌持巴冷刀傷人,今日在芙蓉地庭否認有罪,法庭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外出。
被告沙西達仁(21歲)被控于今年8月30日下午2時30分,在晏斗斯里拉浪組屋一帶,手持巴冷刀蓄意致傷一名巫裔男子莫哈末法米(29歲),導致受害者身受重傷。
被告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326條文(持危險武器嚴重致傷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20年或鞭笞或罰款。
被告今日在庭上否認有罪,法官卡馬魯丁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外出,案件定于10月9日過堂,主控官為莫哈末法立茲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