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財產分配同步進行 先離婚後爭撫養權不成立

可否先辦理離婚手續后,再爭取孩子撫養權?

⊙王小姐說,弟弟與弟媳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原本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弟媳願意放棄孩子撫養權,所以到婚姻註冊局申請離婚。

她指出,然而當局在草擬離婚文件時向弟媳再次求證,是否要放棄撫養權時,弟媳突然反口,表示要爭孩子撫養權,先前兩人的協議破局,要重新討論。

她說,目前她弟弟與弟媳其實都各有情侶,所以很希望可以盡快離婚,與另一半結婚。

“我弟弟擔心,如果大家都不肯放棄孩子撫養權,是否會令離婚遙遙無期。”

她想知道,在這個情況下,是否可以先解決弟弟離婚的事,之后再審理撫養權的問題,讓弟弟先恢復單身?

★麥嘉強律師

事主的假設是不成立,離婚官司,都是與財產分配、孩子撫養權的案件同步進行。

法庭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先釐清雙方要求,做出判決后,才會讓離婚生效。

因此,事主所謂的先離婚再爭撫養權是不能夠的。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