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詆毀殉職女警長 裁縫師監2月罰2000
(峇株巴轄13日訊)21歲裁縫師日前通過微信,詆毀遭摩哆黨撞倒殉職的居鑾交警組女警長瑪格烈特,今午在峇株巴轄推事庭面控認罪,被判入獄2個月及罰款2000令吉。
推事庭推事莫哈末祖希米依布拉欣,今午對被告莫哈末哈那菲,做出上述判決。
控狀指被告於本月6日下午1時許,在位於峇株巴轄一間飲食店內,通過微信上傳詆毀警長的言論,即指警長“該死”、“一直為難他人”和“本身自唸書時期,就討厭警察”的言語,其言論嚴重傷害警長家人和警隊。
被告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3)條文下面控,此案有主控官為慕斯達勤蘇卡諾副檢察司,被告沒聘律師。
32歲瑪格烈特(砂拉越比達友裔)於本月6日凌晨2時許,率隊在居鑾豐盛港路軍營前路段取縍飆摩哆活動時,遭一名硬闖路障的17歲巫裔騎士撞飛3公尺,內部出血,於本月6日中午12時45分,在居鑾中央醫院,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