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詆毀殉職女警長 裁縫師監2月罰20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承認詆毀殉職女警長 裁縫師監2月罰2000

(峇株巴轄13日訊)21歲裁縫師日前通過微信,詆毀遭摩哆黨撞倒殉職的居鑾交警組女警長瑪格烈特,今午在峇株巴轄推事庭面控認罪,被判入獄2個月及罰款2000令吉。



推事庭推事莫哈末祖希米依布拉欣,今午對被告莫哈末哈那菲,做出上述判決。

控狀指被告于本月6日下午1時許,在位于峇株巴轄一間飲食店內,通過微信上傳詆毀警長的言論,即指警長“該死”、“一直為難他人”和“本身自唸書時期,就討厭警察”的言語,其言論嚴重傷害警長家人和警隊。

被告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3)條文下面控,此案有主控官為慕斯達勤蘇卡諾副檢察司,被告沒聘律師。



32歲瑪格烈特(砂拉越比達友裔)于本月6日凌晨2時許,率隊在居鑾豐盛港路軍營前路段取縍飆摩哆活動時,遭一名硬闖路障的17歲巫裔騎士撞飛3公尺,內部出血,于本月6日中午12時45分,在居鑾中央醫院,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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