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社會歪風華社有責” 方天興:須拋開個人成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杜絕社會歪風華社有責” 方天興:須拋開個人成見

華總代表大會
(關丹13日訊)華總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指出,身為華團領導人或華社一分子,有責任杜絕不健康的社會歪風取向,而且須以身作則,拋開一切不必要的個人成見,團結一切,共同為族群權益作出努力。



他促請政治人物高度克制,讓政治氛圍早日恢復穩定,希望極端主義者停止挑釁,讓宗教和諧與種族親善。

他不希望國家和華社動輒因星火而燎原,因人為和無謂的人事糾紛,導致永無寧日。

方天興今日在關丹出席馬來西亞中華大會堂總會(華總)2015年度代表大會上致詞時,如是指出。



國家華社正值多事之秋

方天興說,過去一年,國家和華社正值多事之秋,朝野在政治上針鋒相對、美元和國際油價牽動下引發的股匯雙跌經濟危機、6%消費稅帶來的100%消費情緒指數、公民社會運動號召的上街請願、極端種族和宗教主義伺機抬頭、以及華教和董總內訌兩極化裂痕等,如果情況繼續失控,將破壞國家。

他說,華總將繼續秉承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及華社權益的積極角色,向政府反映國家和華社面對的問題,並把它視為本分。

“希望股匯回揚讓經濟穩健成長、人民保持冷靜、華社保持團結,讓國家得以永續發展。”

華總大廈尚欠逾千萬經費

方天興指出,華總大廈目前尚欠缺逾千萬令吉的大廈經費,因此須繼續展開籌募工作。

他說,除了華社華商,希望各州華堂大力支持,在各州協助籌募大廈基金,讓來自華社的各階層人民,都響應和支持這座象徵我國華社精誠團結的“精神地標”。

“這項耗資8000萬令吉的計劃正如火如荼進行,硬體工程已完成,目前進行的是內部裝修、入口道路、園藝和電、水供等最後部分階段。”

他說,華總秘書處預料這一兩個月內可遷入辦公,希望今年年底前開幕,正式啟用。

“在會務活動方面,對過去一年來,不論是母會和各機構所展開的數百項活動和項目,深表滿意。”

他也感謝全國的代表及領導們,出席由彭亨華團聯合會主辦的第32屆全國華人文化節一系列慶典。

另一方面,隆雪華堂明年將承辦華總大會及華人文化節。

董總意願應受尊重

方天興指出,董總本身的民意應受到最大的服從和尊重,在絕大多數中央代表(即目前10個州董聯會),以民主方式選出的董總新屆領導層,應獲當局與華社的認同。

他說,民主是以超過一半的多數人或代表的意願和立場為最大依歸,這包括選舉的進行和章程的制定修改等。

他說,認同和支持以劉利民為首的董總新屆領導層,並準備與該領導層見面,就國內一系列的教育和華教課題進行探討與交流,尋求最大的共識。

“儘管可能會繼續面對一些來自董總內部一小部分人的阻力和異議,但我仍然對董總的新屆領導層深具信心,並呼籲大家以更積極心態看待,給予領導層認同與配合,鼓勵與支持。”

通過支持董總新領導層

另一方面,華總大會出席者以61票對3票,通過支持以劉利民為首的董總新屆領導層,吁請董總盡快允許關丹中華中學的學生報考統考。

此提案被提起時,引起很多代表發表意見。柔華總代表蔡明輝指出,法庭將於週一(14日)宣佈董總的案件,應該等法庭宣佈,此提案應該被抽起。

馬六甲代表林明鏡葉指出,等法庭宣佈,應該收回此提案。

森美蘭代表劉志文指出,華總應支持民主程序選出來的董總領導層。

大會隨後通過表決來決定此提案的去留,獲大部分代表認同保留。

吳德芳失望政府不阻916集會

華總永久名譽會長丹斯里吳德芳說,政府不阻止916人民團結集會,讓他非常失望,這顯示執政者不斷慫恿種族和宗教狂熱分子。

他說,一小群害群之馬的政治工作者,要在非常時期轉移人民的視線,破壞國家和諧及分裂族群,撈起個人的政治資本。

“這項集會是由一群極端種族主意者所發起,以展示力量,捍衛馬來人的尊嚴。”

“到底是誰傷害馬來人的尊嚴?淨選盟4.0集會的出席者雖以華裔佔大多數,但也有很多巫裔出席,包括前首相敦馬哈迪。”

他說,916原本是一個充滿歡樂喜慶的日子,卻因紅衫軍的大集會變成種族挑釁的日子,讓全國草木皆兵。

身分被質疑張國安辭職

華總常委張國安週日在華總大會上,被質疑身分的合法性,為免影響大會的合法性,他毅然辭去常委職。

大會在進行覆准前期議案,柔華總代表蔡明輝向大會指出,巴力拉惹中華公會總務張國安於今年1月19日,辭去柔華總總務職位。

他說,巴力拉惹中華公會也於今年7月1日退出柔華總。

“張國安是以柔華總總務身分競選華總常委職位,現在他已失去會員籍,他身為華總常委身分是否還合法?”

華總署理總會長拿督鍾來福原本要回應此問題,張國安卻站起來回應,指這是涉及他的問題,讓他來回應,隨後即宣佈辭職。

2015年華總大會通過提案

政治

1. 要求國會修改《刑事法典》第375條文之“法定強姦”定義,一併檢討不合時宜的法律。
2. 吁請廢除《煽動法令》、《官方機密法令》與《出版與印刷法令》等。
3. 停用煽動法、集會法等逮捕異見人士。
4. 國州議員及內閣成員公佈財產及開支。
5. 嚴正看待“一馬發展公司”不透明投資帶來的負面影響,並公開交代財務狀況。
6. 速簽署《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和《1967年難民地位議定書》。

經濟

7. 在郊區開放更多農耕地給各族人民。
8. 要求制定陽光法案,打擊貪污,透明化處理政府工程頒發及採購程序。

文化

9. 吁請政府一視同仁對待各民族的文化,享有同樣的機會及資源贊助。
10. 在憲報上宣佈永久保留具有歷史價值的義山、墓地、古廟及文物古跡等。

教育

11. 吁請政府接納由華團所提呈的備忘錄,重新擬定《2013-2025教育發展大藍圖》。
12. 全面承認華文獨中統考文憑,將華文獨中教育列入國家教育發展大藍圖。
13. 修改1996年教育法令,恢復國民型中學的合法地位和學校類型名稱(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SMJK)。
14. 鼓勵將超微小型華小搬遷到人口稠密及有需要的地區。
15. 支持董總特大選出的新領導層,並盡快允許關中學生參加統考。

社會

16. 速處理消費稅實施期間衍生的問題,如充分落實退返14天網上提交和28天手寫提交消費稅中的進項稅措施。
17. 打造警隊問責架構,成立監督警察濫權獨立委員會(IPCMC),確保警察部隊以專業和公平的態度執法。
18. 履行憲法所賦予各族人民擁有免費土地安葬的權利,撥地及負擔全國華人義山的費用。同時在沒火化爐的州屬,興建火化爐以供非穆斯林使用。
19. 全力支持25名前高官顯要力主中庸的精神。
20. 速興建砂州斯裡阿曼中央醫院及如期在7年內完成泛婆大道的提升。
21. 豁免非盈利華團及非政府組織的所得稅及消費稅,同時調低個人所得稅。
22. 推出一套高瞻遠矚以及更具有刺激性的預算案,以便帶動經濟和提升令吉的地位。同時提高基本設施的建設。

宗教

23. 堅決反對伊斯蘭黨推動伊斯蘭刑事法。
24. 呼籲政府尊重與保護各宗教,讓各宗教自由發展。

華總修改章程

第19章任期

19.1)本會中央委員的任期概為3年,連選得連任。唯會長任期不得連續超過兩屆。

19.2)凡是在任之中央委員其職位若出現空缺,得由中央委員會遴選遞補之。

中委會在2015年8月9日的會議上通過修改章程第19項,也在週日大會上獲得通過和增加。

19.3)凡在會員代表大會上中選為中央委員者,其職位不受其在所屬華團擔任的職位的變動影響,除非他喪失了其所屬華團會員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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