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拥有资料属偷窃物 卡立:申请通缉克莱尔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所拥有资料属偷窃物 卡立:申请通缉克莱尔

(吉隆坡14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说,“砂拉越报告”网站主编克莱尔明知所拥有的资料是属偷窃物,已属犯法,警方会针对此事重新向国际刑警申请红色通缉令!



他说,不管是拥有偷窃物(贼赃),还是明知所拥有的是偷窃物,都是犯法行为。

“她(克莱尔)明知道自己所拥有的资料是有人偷取得来的,所以她已触犯法律。”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120条文(隐瞒一项可被判监得犯罪计划)调查此案。



他说,警方会在重新整理调查报告后,重新向国际刑警申请对克莱尔的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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