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訊)韓國男神李敏鎬早前對盜用其肖像的品牌提起訴訟,前日李敏鎬所屬事務所表示根據法院于本月9日發出的公文,沒有經他們事務所同意而盜用其肖像的行為屬于違法,故法院已向相關公司提出了禁止銷售的臨時處分,相關的產品將下架,並交予執行官保管,而且需刪除產品中李敏鎬的肖像。
李敏鎬方面的代表律師表示,近期在市場上流通的這些產品均是個別商家未與事務所簽約就擅自製作的產品。此行為侵犯了李敏鎬的肖像權及宣傳權,而且李敏鎬目前是韓國知名化妝品品牌的代言人,因此不可能同時代言其他公司的產品,希望今后不會再有消費者成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