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員監督口罩價格 貿消部警惕商家勿囤貨
(吉隆坡15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動員全國2200名官員,監督市面上售賣的口罩價格,杜絕商家趁煙霾來襲之際,故意提高售價和囤積存貨來牟利。
該部今日發文告說,許多地區空氣素質處于不健康水平,預料口罩需求量大幅增加。
該部提醒商家和批發商,口罩屬于價格統制品,受到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的管制。
“違法者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若在上述法令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違法的公司或企業可被罰款最高25萬令吉,被控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令吉。”
文告指出,口罩也受到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管制,商家不能囤貨或拒絕售賣口罩。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0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第二次犯罪可被判罰款最高30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公司觸犯供應管制法令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200萬令吉,重犯可被判罰款最高500萬令吉。”
文告說,貿消部已指示各州和縣分局展開監督行動,檢查批發商和零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