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摩哆撞死女交警 17歲少年控謀殺
(居鑾15日訊)飆摩哆撞死女交警的17歲巫裔少年,今日在居鑾推事庭被控謀殺!
控狀指少年于本月6日凌晨1時至2時45分,在峇株巴轄至豐盛港58公里處(即靠近居鑾豐盛港路3英里軍營前),導致瑪格烈特助理警監(事發時為警長)死亡,有蓄意謀殺行為,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罰是死刑。
由于被告未成年,不能在庭內面控,因此被帶到居鑾推事庭推事魯努哈娜的辦公室提控。據了解,少年聆聽控狀內容后,明白自己面對謀殺罪名。
另5人控魯莽駕駛
鑑于被告的酒精和化學檢驗報告未出爐,推事喻令10月28日過堂。
本案主控官是西蒂拉希達副檢察司,被告的辯護律師是維佳雅三安。
與被告一起飆摩哆的5名青少年,已在本月9日被控魯莽駕駛罪名,另一名14歲乘客則獲釋放。
被告今早約8時50分乘坐警車抵達推事庭,走下大卡車時,顯露痛楚表情,相信是因為雙手和雙腳的傷口未癒所致。
之后,少年被帶入推事庭,但沒坐在犯人欄,而是坐在一旁的聽眾席。約5分鐘,就被帶到推事辦公室。
被告家人也出現法庭,並與律師商討案情。不過,當媒體上前詢問,家人和律師都告知他們是其他案件的被告家人和律師。
該名律師還不斷提醒在場的媒體,不要拍攝未成年被告的照片,否則可被起訴。
當被告遭押離法庭時,頭上蓋著該名律師的西裝外套,以免容顏曝光。被告的家人也在旁跟著,並拍拍他的頭,給予安慰。
新聞背景
硬闖路障當場被捕
7名14歲至20歲的巫裔青少年,本月6日凌晨,相約到居鑾豐盛港路一帶飆摩哆,之后在峇株巴轄至豐盛港58公里處(即靠近居鑾豐盛港路3英里軍營前),遇上帶隊取締飆摩哆黨的瑪格烈特助理警監。
一名17歲少年硬撞路障,撞向瑪格烈特,他本身“人仰車翻”和受傷,當場被捕,其同黨則在警方后續追行動,陸續被扣留。
瑪格烈特遭飆摩哆黨撞擊后,傷勢嚴重,內出血、左手折斷、髖骨和腳斷,緊急搶救無效,于當天中午12時45分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