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會:恐引發種族仇恨
(吉隆坡15日訊)儘管人權委員會認為人民有出席和平集會的權利,卻擔心號召916人民團結集會主辦方發表的種族性言論,可能會引發種族或宗教之間的憎恨、煽動和暴力。
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斯米今日發文告重申,任何集會只要主辦方有和平意願,有關集會將被視為和平,並受到法律保護。
“若有威脅或暴力證據,被看來或被發現不和平的和平集會,就已牴觸法律。”
哈斯米也提及和平集會的指南,即所有限制必須要有穩固的法律基礎、參與者必須尊重法律及不應把法律操縱在自己手中、執法單位必須扮演好本身角色,以及參與者必須與執法單位合作。
他說,目前人權委員會仍在等待主辦方和他們舉行會議,並促請主辦方說明集會目標和宗旨,希望有關集會目標不違法。
他指出,該委員會將會依據監督隊伍安全考量,監督這項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