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7日訊)兩名印裔兄弟承認在扣留所毆打警員的罪名后,被判監禁2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首被告阿拉威達(48歲,電動火車維修員)和次被告威華佳納旦(46歲,散工),屬于兄弟關係,兩人今早在芙蓉推事庭面控時認罪,推事方子蘭如此判決。
控狀指兩名被告于8月12日下午12時5分至下午5時14分,在芙蓉警區扣留所,蓄意致傷警員,牴觸刑事法典第332條文(致傷公務員)。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兩名被告當時被帶往該警區扣留所時,當被要求檢查身體時,不但不充分合作,還口出狂言,一直辱罵警員,最后當面毆打警員。
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依娃娜莎金娜代為求情時說,兩名被告的月薪才1000令吉,而且兩人的母親上週逝世,必須代為償還母親的葬禮費用,希望推事輕判。
此案主控官為安娜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