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體罰學生被控 國內首宗否認有罪

(檳城17日訊)一名55歲華裔女教師退休在即,卻因體罰一名小學生而被提控;相信是國內首名因不當體罰學生,而在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31(1)(a)條文下被控的教職人員!

被告于今年5月13日被捕,今日首控上推事庭,她否認有罪。

主控官諾法哈娜副檢察司向推事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

國家法律援助基金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要求將保釋金減低,而保釋金只是要確保被告每次都有出庭。

罪成或監10年

隨后,推事烏瑪德麗批准被告以9000令吉保釋,同時諭令被告不得接近及騷擾女學生,案訂11月16日過堂。

今日被告首控上庭,有兩三名男女陪同到法庭,面控后,被告由女庭吏帶走,等候親友為她辦理保釋手續。

賴雲雲被控于今年5月11日下午5時,在時中分校教師辦公室,虐待一名6歲11個月女學生,導致學生身心靈受創。

在以上條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根據之前報導,案中女生的母親是于今年5月11日傍晚6時40分,到學校接女兒放學時,看見女兒兩邊手腕都留下紅痕而揭發此事。該名教師也因忘記鬆綁,導致她女兒無法脫褲子小便。

她說,女兒放學時告訴她被老師綁手,不能脫褲子小便,更申訴快要大便,于是她趕快帶女兒到學校附近解決。

她也不滿校方說女兒只是在最后兩節課被綁手,但后來因為換班教師忘了解開繩子,才導致女兒自己掙脫時,小手留下傷痕。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