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努:個人財產呈報表格 以大臣需求修改格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再努:個人財產呈報表格 以大臣需求修改格式

(關丹17日訊)反貪污委員會彭州主任拿督再努達魯斯指出,該委員會已將呈報個人財產的呈報表格,交由彭州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以依據大臣及州行政議員的需求修改格式。



他今午在關丹,出席由反貪會聯合大馬國家建築工業發展局(CIDB)舉辦的建築業誠信匯報及講座會后,受詢及大臣及州議員呈報個人財務狀況一事,發表談話。

再努說,彭州政府是首個將全面與反貪會合作,但人民代議士及公務員的情況有別,在呈報表格方面,難免有些事項需要修改呈報格式。

需時消化處理



“例如大臣已擔任7屆州議員,需呈報的個人財產比其他州行政議員及州議員更多,所以將需更多時間去消化和處理。”

他說,即使大臣下令行政議員及州議員,在最短的期限內呈報,目前此事還在初步進行中。

再努也說,反貪會自金馬崙高原頻頻發生山崩后,已在該高原的丹那拉打設立資訊中心,方便高原居民、農民針對貪污或濫權舞弊事件投報。

“目前,我們(反貪會)已在籌備設立金馬崙分局事宜,並通過非政府地方組織舉辦人民咨詢活動,傳達社絕貪污的知識,以及向民眾解說時事課題。”

再努也針對鋁土礦事件說,反貪會每月都接獲民眾的投報,所有個案都交由總部法律與檢控組進行后續工作,包括開檔調查、將涉及者控上法庭等,但州反貪會對相關案件內容和展開是完全不知情。

不符情理法獻禮歸類賄賂

反貪會社會教育組主任拿督三蘇巴哈林指出,不論是從商、從政甚至是官方機構,任何與職權及利益衝突,不符合情、理、法的獻禮,皆可歸類為賄賂和貪污。

他舉例,曾是雪州大臣的拿督哈侖涉及25萬元賄賂案,因為批准土地的決定與該筆政治獻金有掛勾,而形成濫權舞弊行為。

“賄賂的定義詮釋,主要是與職務有利益衝突,有給、有收就是賄賂,如何自我保護及杜絕涉貪,是需從個人思維和行動做起。”

三蘇巴哈林也說,因不同佳節而有的送禮行為,若有合理目的和用途,是可以被接受,就如華族在農曆新年時,以送年柑為共同分享過年喜悅的習俗,是合情理的。

“若我的5歲孩子生日,送禮者以玩具為賀禮,那一樣可被接受。反之,對方不送玩具,反送貴重物品,送禮一舉就含有其他目的,這就是賄賂了。”

三蘇巴哈林說,打擊和杜絕貪污濫權,是需全民配合反貪會一起努力,成為反貪會的盾牌,真正脫離“政府”,成為不懼任何勢力的機構。

“舉報者有證人保護法保護,不必因為害怕人身安全受威脅而不敢成為情報者、證人甚至投報者,讓涉貪者得以繼續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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