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青法律局引经据典 质疑总检署撤案理由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马青法律局引经据典 质疑总检署撤案理由

针对总检察署决定撤销对“拳手阿里”在刘蝶广场风波中,发表种族极端言论的提控,全国马青总团法律局今日发表文告,提出强烈不满,并呼吁总检察署重新检讨有关决定,并以其它比煽动法令更合适的控状,包括考虑以《刑事法典》或《刑事毁谤法令》提控当事人。



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在文告中说,该局对总检察署撤销上述提控的基础,既证据不足感到难以苟同,原因是“拳手阿里”的相关言论,已经被录影并广泛传播到社交网站,任何人都可以轻易下载和见证,总检察署的“有关理由”,似乎是在侮辱全体大马人的智慧,完全没有展现出作为主控官所应具有的专业能力和操守。

该局进一步质问,倘若认为证据不足,该局当初又是基于什么基础,决定把当事人提控上庭?难道是为了应酬媒体,或向一些人士交差?“如此敷衍的态度如何能够获得人民的信任?既然已经把案件带到法庭,证据足不足的问题,理应由法官来作最终定夺。”

该局提醒,去年针对土权会主席伊布拉欣阿里侗言焚烧马来版圣经的个案上,总检察署也曾经作出类似的争议性决定,认为当事人只是捍卫伊斯兰的神圣,而不属于“煽动倾向”的定义范畴。“如今在这项举国瞩目的刘蝶广场风波中,又决定完全不向这名点起种族煽动火苗,发表明显没有事实根据、颠倒是非黑白、种族化刑事犯罪的“拳手阿里”。



为此马青法律局要总检察署向人民公开交代,当局究竟是依据什么样的基础和标准诠释《煽动法令》?而首相纳吉去年立场急转弯决定保留《煽动法令》并声称是为了公平维护各族权益的承诺,是否有获得遵从和兑现?

“当局一而再,再而三的提控偏差或选择性提控,只会进一步让人民怀疑,《煽动法令》已沦为只是为少数领袖服务并打压异议分子的私人政治武器。”

详细报导翻阅今晚/明日《中国报》

视频: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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