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總警長:努力捉罪犯 查案需時間排期上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柔總警長:努力捉罪犯 查案需時間排期上庭

(新山20日訊)柔州總警長拿督魯斯里坦言,警方已努力逮捕罪犯,但法律沒有規定隔天不能讓他們擔保外出,加上審訊也需要1至2年時間安排,這些都是警方無法控制的因素。



他希望,民眾了解警方並非沒有努力捉人,但警方依據工作程序,包括調查需要時間,再將嫌犯控上庭及等待法庭安排審訊。

魯斯里昨晚在新山北警區夜間巡邏運動推介禮儀式上,這么指出。

對話加強溝通



他強調,柔州13個警區約9000名警力,面對全柔近400萬人口仍然不足,因此警方需要“志願巡邏隊計劃”(SRS)協助警方巡邏。

他贊揚,志願巡邏隊計劃成員都是義務巡邏及沒有領薪水,希望他們能與當地警方配合,加強防範罪案發生。

他認為,居民是最了解地方實際問題的群體,可以跟警局局長定期舉行對話加強溝通,或者跟警區主任反映罪案問題,一起掃除罪案,保障社區安全。

另外,柔州團結局主任拉查里指出,上述活動是由新山北警區、志願巡邏隊、睦鄰計劃成員一起配合舉行,旨在防範罪案發生。

他說,22隊志願巡邏隊共180名隊員將在各自區域夜間巡邏,一起打擊罪案。

他解釋,志願巡邏隊隊員獲得當局代購保險,但保險公司只能為18歲至70歲投保,所以超過70歲人士則無法被招募。

昨晚,魯斯里親自率領警員及志願巡邏隊隊員,在大學城的柏鳥峇安區展開夜間步行巡邏,向民眾傳達警方打擊罪案的決心。

出席者包括柔州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組主任扎馬尼、新山北警區代主任馬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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