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森美蘭州二王子東姑再因阿比丁說,伊斯蘭種族主義的存在,顯示國內政治思想的不成熟,也證明政府試圖在以種族劃分人民。
他也是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IDEAS)主席,他週日早上在“2015年大馬自由大會”致詞指出,政府自行定義的“亞洲價值觀”及“伊斯蘭生活方式”管理國家,保護一些群體,導致他們過度仰賴政府,使國家的貪污與腐敗持續發生。
“自由思想在我國被視為是外星人及異端概念;事實上,在916人民團結集會中,一名巫統領袖(人民信托局主席丹斯里安努亞慕沙),試圖辯稱該集會是可接受的‘伊斯蘭’種族主義;如果這種觀念延伸至國內的政治景觀,就是剝奪了大馬自由主義信念。”
違反政策原則
“隨著時間推移,大馬的自由主義以適應政治目標下被重新定義,而真正的‘自由主義’,在我國則猶如賤民身分般存在。”
他指出,在我國推行真正的自由主義,是一項具有挑戰的任務,因為此舉違反政府以群體身分制定政策的原則。
“我們相信以議會制度,作為捍衛民主機制,將會被國人接受。”
“雖然英國在今年紀念面世800週年的《大憲章》,並不代表邁向議會民主的過程,但我國也有其它的法律提供同樣的啟發,當中包括1303年的登嘉樓石碑、1895年的柔佛憲法和1911年登州憲法等。”
黃進發:理智應對種族歧視
黃進發則認為,民眾必須理智的方式來應對種族歧視,並認為透過暴力將無助于事。
他指出,他對種族歧視的情況並不感到擔心,但認為現今社會充訴著許多錯誤觀念。
“許多我們在現時認為是對的事情,其實在以前是錯誤的,比如有人說聯邦憲法第153條文歧視他族,因此要消滅種族歧視就要消滅該條文,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換作是我,我會選擇尊重該條文的存在,但會建議政府檢討該條文。”
法迪阿里斯則指出,政府通過兩種管道,即正式與非正式管道來達到控制人民思想的目的。
“非正式管道主要是以部落格、宗教講解等來傳達當局的觀念,比如說馬來人不能分裂、馬來社群不夠伊斯蘭化等觀念,這些觀念其實並不自由。”
他也提醒民眾,對政府欲管制網絡的行動多加註意,並認為當局或將在下個月的國會下議院會議中,提呈相關法令的修改法案。
無須對916集會有反應
◆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茲米沙隆
我覺得國人不必對916人民團結集會給予任何的反應。
若大港區部主席拿督嘉馬尤諾斯說華人是“華人豬”,那么我回應是“馬來牛”,況且這些案件根本不應發生,因為公民社會應該超越這一點,忘掉這種族牌。
只要繼續爭取什么是公正和正確的,最終人們會看到你所爭取的是正確的。
伊斯蘭法締權威體制
★《馬來郵報》總編輯法迪阿里斯
政府若奉行伊斯蘭主義,將把我國帶向權威體制中,因為伊斯蘭法會深入控制日常生活,或將發展成無孔不入的權威體制,包括可能在國內部分地區規定女性須戴頭巾,和禁止男女共乘摩哆。
伊斯蘭法會認為有權管轄世俗事務,但問題是,通姦、男女共乘摩哆等,怎么會影響社會秩序呢?
我也鼓勵非穆斯林針對伊斯蘭課題發言,因為這也將影響他們,因此不能將此事只交由巫裔或穆斯林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