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免随时被革职 应修宪保障总检察长
(吉隆坡20日讯)上诉庭退休法官拿督莫哈末希山慕丁认为,国会应修改联邦宪法,以保障总检察长任期。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45(5)条款,总检察长的任期是由国家元首决定,即国家元首可以在内阁或一名部长劝告下,随时革除总检察长。
“在第132(4)条款下,总检察长不属于公务员,即不在第135条款(公务员解雇与降级限制)下受到保障。总检察长原本在联邦宪法下被列为司法与法律机关人员,享有任期保障,并且只有如高庭法官般,由司法仲裁庭定夺开除。”
莫哈末希山慕丁接受《星报》专访时,针对谁有权革除总检察长,以及可否在未经仲裁庭聆审违纪指控下被革职的问题,发表上述谈话。
他说,1963年修宪,阐明并非只有来自司法与法律机关人员,才能出任总检察长之后,总检察长任期不再得到保障。
冀重新定义三权分立
“我认为,由于职责需要,总检察长任期必须受到保障。”
此外,莫哈末希山慕丁希望,国会修正联邦宪法第121(1)条款,回归原本的规定。
“在国会作出修改之前,我希望联邦法院有机会检讨第121(1)条款,重新定义三权分立及司法权力。”
他说,第121(1)条款修正20年后,被带上联邦法院的少年谋杀补习老师女儿案件,对三权分立的发展及司法权力理念造成“干扰”。
2007年10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对上述案件的裁决指出,国会制定的2001年儿童法令没有违反联邦宪法,并认为应用三权分立原则为联邦宪法中的条款,是荒谬及不合理的。
莫哈末希山慕丁(66岁),他在本月9日退休。
应设法律学院提升技能
莫哈末希山慕丁指出,政府应设立法律学院,提升律师的法庭技能。
他说,律师在上诉庭的辩护表现,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根据我在上诉庭观察他们的表现,我的答案是负面的。我们需要为有意成为辩论律师的毕业生,设立一所法律学院,让他们完成辩护律师课程与考试,然后才被允许代表当事人上庭辩护。”
莫哈末希山慕丁忠告有抱负的律师,代表客户上庭时,必须大胆表达;面对法官时,不可轻易感到害怕。
“经常秉持专业道德。如果输了官司,不要气馁,没有人在一夜之间成为好律师。”
他强调,律师从经验与错误中学习,以及提升本身表现。
指首相阻挠擢升
莫哈末希山慕丁指出,他本身多次无缘被擢升为联邦法院法官,皆因遭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阻拦。
他说,司法遴选委员会在2013年向首相推荐他升任联邦法院法官时,没有受理。
“首相不赞成我升至联邦法院。我认为这是是众所周知的事。”
莫哈末希山慕丁接受网络媒体“当今大马”专访时,这么指出。
他坦承,无缘升任联邦法院法官,他的确感到失望。
“我感到失望。如果我不失望,那就不寻常了。不管怎样,我是一个人。”
司法复原慢民众没信心
莫哈末希山慕丁指出,经历1988年司法危机后,我国司法已逐渐复原,但进展不大,民众仍然对司法制度存有负面印象。
他说,1988年司法危机是恶梦,也是国家悲剧;当年捍卫法治与司法独立的已故丹斯里旺苏莱曼与最高法院法官的功劳,应受到赞扬。
他说,时任最高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与另外5名最高法院法官面对的指控,是子虚乌有的。
此外,莫哈末希山慕丁指出,法官若不认同多数票裁决,则应勇于提出不同的看法。
他说,他本身曾在多宗案件中,作出异议判决。
“异议判决,没有好或不好,那是法官的道德与法定职责,如果他觉得他不认同多数票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