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和平集會法令面世后,第二個獲得官方批准的916紅衫集會,據主辦方的說辭是有125萬人參與,25萬在街頭、100萬在住家,這數字比過去淨選盟2.0、3.0、4.0集會數字總和,還要來得多。
姑且相信紅衫集會主辦方,有辦法統計到所謂在家穿紅衣支持者人數,那么這一場至目前為止,可稱為我國史上最大規模的集會,到底是不是一個成功的集會?
回望這場集會的目的——捍衛馬來人尊嚴,但是這所謂的捍衛,是透過什么方式呢?是透過包圍有唐人街之稱的茨廠街?透過要政府關閉華小?透過侮辱華人是外來者的標語?還是那集會過后留下的滿地垃圾?
透過傷害另一個族群的情感,就是捍衛本身尊嚴的方式?人必自辱然后人辱之,他們都已經放棄尊嚴當暴徒,還有資格談尊嚴嗎?
最近在美國德州發生的事件,一名穆斯林學生默罕默德把自製鬧鐘帶去學校,卻被一名老師指認為炸彈,還報案處理。
這老師的做法就是基于對穆斯林的偏見,其行為是理應受到譴責,然而這譴責也是針對該名老師個人,而非其族群,更談不上傷害該族群尊嚴。
要說到傷害馬來人尊嚴,首惡的肯定那些習慣性發表種族歧視言論、煽動種族情緒、傷害種族情感的,才是令我國馬來人蒙羞最多的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