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烧芭引发霾害 印尼政府被指侵人权
(印尼‧耶加达21日综合电)印尼国家人权委员会指出,由于政府每年都允许苏门答腊烧芭,林火引发严重且失控的空气污染问题,因此,当地霾害可被归类为国家侵犯人权的行为。
印尼《罗盘报》网站引述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罗伊查杜尔的话说:“政府侵犯了基本人权,因为它没有阻止这一切的发生(林火)。”
她指出,烟霾已是一年一度的灾害,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机构都有责任防止发生林火引发霾害。
另一名委员茜蒂诺莱拉表示,大范围扩散的浓厚烟霾已剥夺人民健康生活的基本权利,因为民众被迫在家及在外工作时都吸入受污染的空气。
她促请政府必须暂时将受影响的民众,尤其是孩童安置到健康的地区,并表示此措施的重要性绝对不亚于扑灭林火。“政府也应该要为受烟霾影响地区的孩子提供室内教学及玩乐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