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必胜
《The Edge》媒体集团成功推翻内政部冻结其出版准证3个月的决定,除了可以重新出版,也获赔偿停刊损失。
高庭裁决的理由是,内政部已经越权、非法及不合理的冻结有关出版准证,而且该部所发出的指令,已经违反公正原则,在未说明哪篇文章存有偏见的同时,也没有考虑到冻结令对该集团员工生活的影响。
内政部须尊重判决
根据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只要涉及的媒体牴触相关条文或破坏公共秩序与国家安全,甚至造成舆论恐慌,内政部长确实可以援引法令条文,采取适当的对付行动,前提是这些行动必须符合法律和公正原则。
内政部冻结《The Edge》媒体集团的出版准证,或有其认为坚定的理由,如今既然高庭有了裁决,内政部就必须尊重这项判决,当然内政部还是有权就此判项提出上诉。
对许多人而言,冻结出版准证就等如箝制新闻自由,因此事发后,自然引起强调且支持新闻自由的人士和组织反弹,甚至建议全面废除出版及印刷法令,以及其他被形容为箝制新闻自由的相关法令。
无国界记者(RSF)组织早前公布的2015年新闻自由报告,就180个国家地区的新闻自由度作出排名,大马排名下滑2位至第147,落后于缅甸。
新闻自由裹足不前
如果政府不勇敢地开放新闻自由限制,我国的新闻自由发展只会裹足不前。一个新闻自由不开放的国家,失去了第四权对政府的监督力量,必然弊病丛生。
政府、媒体和相关各造都应该往新闻自由方面努力和争取,确保未来我国新闻自由能享有更开放的空间。高庭的这项裁决也证明了司法独立,只要有法理和道理,公理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