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診所非法墮胎案 證據不足外籍女獲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私人診所非法墮胎案 證據不足外籍女獲釋

(大山腳21日訊)全國首宗“私人診所非法墮胎案”今日下判,基于控方證據不足,涉案的尼泊爾籍女子獲判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女子聞判后喜極而泣。



大山腳地庭法官威再也拉什米指出,控方無法在此案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對女被告塔巴妮馬拉的指控。

塔巴妮馬拉聞判后,與多名非政府組織代表相擁道謝,也感謝其代表律師加瑟哥蘭。

當時24歲的塔巴妮馬拉,被控于去年10月9日下午3時許,在大山腳一家診所墮胎,觸犯刑事法典第315條文,即蓄意阻止胎兒出生,或嬰兒出生后致死嬰兒的罪名,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10年及罰款。



被告病床上被捕

當時,警方及衛生局拉隊突擊檢查時,意外揭發診所提供非法墮胎服務,臥在病床甫完成墮胎手術的被告,當場被捕。

大山腳地庭去年11月12日判處被告罪成及需坐牢,唯被告較后上訴至高庭。今年1月11日,檳城高庭撤銷地庭對被告的罪成判決,並回到地庭重審。

加瑟哥蘭較后在庭外對記者說,塔巴妮馬拉是國內第一名,因非法墮胎而被控上庭的女子,地庭判決也還給她清白。

婦女聯合行動組織(JAG)現場發給媒體的文告說,塔巴妮馬拉案件顯示受孕女性缺乏生育權利的理解,加上醫療設施有所不足,政府若未監督,將影響女性生育和健康。

“希望總檢察署不再提控塔巴妮馬拉,相關機構也應向她道歉及賠償,正義終獲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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