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1日訊)巫統冷京區州議員拿督依薩依斯邁被法庭宣判破產的上訴案,經過6個月審訊后,基于依薩已還清欠款,因此芙蓉高庭宣布擱置破產令。
換言之,身為答辯人的依薩依斯邁不會被判入窮籍,可以保留其冷京州議員資格,無需進行補選。
答辯人代表律師C.S.慕迪受詢時指出,依薩依斯邁是于上個星期償還僅剩的40萬令吉債務,因此法庭宣判擱置執行破產令。
依薩依斯邁與支持者今午2時30分,出現在芙蓉高庭,等候最后的審判結果。
任擔保人遭連累
依薩依斯邁獲悉判決后,一臉輕鬆,並直言他與起訴人同屬巫統黨員,早就應該庭外和解。
起訴人拿督米斯蘭的代表律師為弗朗西斯皮特,高庭法官為卡馬魯丁。
此案始于2007年,當時米斯南借貸200萬令吉給一名承包商,后者要求依薩依斯邁擔任擔保人,唯承包商未繳還款項,反而是依薩依斯邁代為償還130萬令吉,由于依然欠債,依薩依斯邁遭起訴而于3月18日在芙蓉高庭被判破產。
案件經過6個月的上訴,今日終于取得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