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上诉 基尔维持罪成
(布城22日讯)长达8年的“基宫案”终有结果,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雪州大臣拿督斯里基尔要求推翻贪污罪成上诉案,维持高庭原判,并择定下周二(29日)判刑。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用一句钟宣读判词,作出上述决定后,决定休庭半小时,再让基尔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就高庭早前的12个月监禁判决求情。
坐在犯人栏内的基尔,闻判后非常冷静,并与沙菲宜商讨案件;复庭后,先由沙菲宜代为求情,再由基尔在庭上亲自求情。
基尔哽咽求情
基尔求情时哽咽指出,他是首次犯罪,当初并不知道本身已经犯法,如今被控上庭,让家人蒙羞,他也感到丢脸。
“我不小心犯错,就连我看见我母亲时,也会惭愧的哭。”
他说,在被控的这些年来,他一直面对生活压力,而且家中还有6名孩子需要他抚养,妻子为家庭主妇,他要求法庭考量这因素,因为他是孩子们的榜样。
他说,他目前还是一名合格及拥有执照的牙医,可以利用其专业进行社区服务,代替监禁。
“我曾经在沙巴为当地居民免费服务,我有这样的经验。”
基尔说,他在担任雪州大臣期间,带动雪州经济,协助雪州子民解决问题;雪州经济在他的领导下,经济已上轨道。
不过,他强调,他在担任雪州大臣期间,并没有干预任何州政府的项目,也没有利用公款购买“基宫”。
求情以社区服务代牢刑
在基尔亲自求情前,沙菲宜先向联邦法院五司陈情建议,让基尔以社区服务或罚款,代替牢狱之灾。
他说,其当事人已经准备就绪为社会服务,因为基尔本身是一名牙医,目前还有执照。
“我的当事人提出这项建议,因为他也有为朋友及家人提供牙医服务。”
沙菲宜说,其当事人是首次犯错,应该免于牢狱之灾。
不过,五司视乎并不认同这说法,更直问贪污的刑罚是什么,及在马来西亚是否有这样的先例。
沙菲宜回应,在马来西亚目前还没有这样的刑罚,因为这是首宗被控贪污罪成后,建议以社区服务代替坐牢。他说,基尔也愿意以罚款来代替坐牢。
展延案件要求被拒
沙菲宜在法庭未审结前又提出展延案件要求,因为基尔已经入禀法庭,要求上诉庭重审此案。
不过,这个要求被拒绝,并指在“基宫案”上,联邦法院五司已经有了一致决定。
“你(被告基尔)有律师团,你为什么在最后一分钟才来入禀?无论如何,我们已有一致结果,我们会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陈国华宣读判词。”
陈国华指出,控方已经成功证明基尔在担任雪州大臣期间贪污。
他说,两名估价师为基尔购买的两片土地估价后,认为基尔以350万令吉就能购得基宫,是非常不合理。
他说,该两片土地的合理价格理应是550万令吉左右。
“我们也认为,与基尔交易的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山苏丁的供词可信度高;而且雪州大臣属公务人员,基尔以公务人员的身分犯罪。”
另外三司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是阿末马洛、哈山拉和南利阿里。
新闻背景:以低价购置地段豪宅
在2000年至2008年期间担任雪州大臣的基尔,是在2010年被控以不寻常的低价,向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山苏丁,为他本身及同龄妻子查哈拉买下位于莎阿南第7区两片地段和豪宅,基尔是以350万令吉购置上述地段及豪宅,而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23日以650万令吉购入上述产业。
根据控状,时任州务大臣的基尔清楚本身与山苏丁拥有公务关系,仍以350万令吉购买原价650万令吉的两个地段及豪宅,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他被控于2007年5月29日,在雪州大臣官邸犯下上述罪行;并在2011年12月23日被莎阿南法庭判处贪污罪名成立,入狱12个月,并充公其豪宅归为政府资产。
上诉庭2013年5月30日驳回基尔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原判,不过,他不满判决,再次上诉到联邦法院。
当联邦法院审结此案,并准备裁决时,基尔以患颈椎病痛及心脏病为由,数次缺庭,导致案件一直被迫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