鑾土地局再出動 充公4輛羅厘
(居鑾22日訊)居鑾土地局執法組繼續展開取締行動,於今早至下午2時許,共充公了4輛沒有準證進行載沙和紅泥活動的羅厘,該局考慮把有關司機和業者控上法庭!
居鑾土地局主任慕斯達化說,由於發現到沒有合法准證,進行運送礦物的活動頻繁,本月初開始,每周展開2至3次取締行動,執法官員每天行動12至18小時,以打擊非法活動。
他說,今早官員攔截一輛載紅泥羅厘和2輛載河沙羅厘,涉及的司機分別有華裔、印裔和沙巴土著,其中一輛從豐盛港載河沙的羅厘,已交回豐盛港負責。
業者或控上庭
“而我則在下午2時05分,在優景苑附近,攔截了一輛沒有準證載了一車紅泥的羅厘。”
他提醒業者必須依法申請准證,原本准證費只是數十令吉,但被捉到,可能要罰款數千令吉。
他說,以昨天被扣的載沙羅厘來說,業者被罰3000令吉,他原本該交的准證費只是四十多令吉。
他說,該局考慮把今天被扣的羅厘業者控上法庭,以示警戒,被扣的羅厘將列入黑名單、他們前往挖沙和紅泥的地方將關閉、也會追算回他們所該交的費用。
他說,執法組發現,有些業者是根本沒申請准證,有些則有準證,卻超過申請准證所列明的趟數,如申請3趟,卻操作4趟。
“有些業者在申請時註明用6輪羅厘運作,事實上卻使用26輪羅厘操作,企圖欺騙。”
他透露,從11月1日起,要求沙場或泥土場的業者檢查准證,如果發現慌報羅厘噸數,就拒絕讓他們進入場地工作,又或者本來申請載3車沙,業者只允許他們載一車。
個案
1. 上午8時50分,在居鑾峇株路國家行政訓練中心前,截停一輛10輪羅厘,羅厘上載有9立方米紅泥,價值約110令吉,紅泥是從明吉摩路一間磁磚廠取得,準備送往阿依淡,56歲華裔司機無法出示載紅泥准證。
2. 清晨7時15分,在居鑾至巴羅路,截停一輛由一名沙巴土著駕駛的12輪羅厘,車上有約16立方米的河沙,據稱河沙是從森波浪河挖掘,準備運到峇株巴轄,司機無法出示載沙准證。
3. 凌晨5時30分,在居鑾峇株路國家行政訓練中心前,截停一輛10輪羅厘,從豐盛港載了一車河沙到永平,45歲印裔司機謊稱忘了帶准證,事實上卻是沒有申請准證,羅厘已送回豐盛港,由該縣土地局接手處理。
4.下午2時05分,土地局主任親自在優景苑附近,攔截一輛載著9立方米紅泥的羅厘,正準備往阿依淡,紅泥是從明吉摩路一間磁磚廠取得,羅厘業者將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