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巫統執行秘書阿都拉勿今日入稟法庭,申請撤銷浮羅交怡巫統區部婦女組前黨員阿妮娜向首相納吉追討26億令吉案的訴訟。
納吉的代表律師拿督莫哈末哈法利占說,其當事人已知會法庭會申請撤銷有關案件,包括申請暫緩案件所有程序,直到撤銷案件申請審結止。
他發表文告指出,高庭昨日諭令首相在10月1日前,就此案入稟答辯書一事,並不是刑事案件中的表面罪名成立,首相必需自辯。
“有關自辯的說法僅適用于刑事案件,而非用在此案件上。”
他續說,在任何的民事案上,答辯人擁有法定權利作出回應,如高庭允許納吉和另一人在指定時限內,入稟答辯書,這非不尋常指示。
他說,高庭諭令入稟答辯書的指示不會阻止首相和另一人,以無聊、惡意中傷和無理取鬧為由,向法庭申請撤銷案件。高庭已擇定10月26日過堂。
阿都拉勿說,阿妮娜被革除巫統黨籍是最終決定,不能告上法庭。
阿妮娜于本月1日遭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發出信函,開除她的黨籍;她在本月11日入稟高庭,挑戰東姑安南的決定,要求法庭宣判信函是不合法兼無效。
阿都拉勿說,根據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18C條文,阿妮娜不能通過訴訟行動要求撤銷被巫統開除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