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腐之言‧公眾應勇敢舉報或投報貪污
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已在《中國報》的廢腐之言專欄,向《中國報》讀者和民眾講解了貪污的定義及例子,在回饋中,有民眾問了很好的問題,即公眾人士發現行賄或受賄或者濫權事件,須怎樣向反貪會舉報或投報?反貪會會怎樣處理和調查接獲的舉報或投報?
首先,必須強調的是反貪會不但需要,也鼓勵民眾向它舉報或投報行賄或受賄或者濫權事件。民眾就像反貪會的“耳目”,能協助反貪會揭發行賄或受賄或者濫權事件。
民眾要向反貪會舉報或投報行賄或受賄或者濫權事件,須確保作比較具體的舉報或投報,即有關行賄或受賄或者濫權事件幾時發生?在哪里發生?誰牽涉其中?什么類型的貪污?貪污發生的原因?貪污交易如何進行。
至于向反貪會舉報或投報的管道,民眾可以親臨附近的反貪會辦事處、 通過免費熱線、電話;傳真;傳送短訊及電郵舉報或投報。
有關民眾也問,公眾人士向反貪會舉報或投報行賄或受賄或者濫權事件,他們與他們的親朋戚友會否有生命危險?
保護告密者
民眾可以放心的作舉報或投報,因為他們的身分和提供的一切情報是在2010年告密者保護法令及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65條文下受到保護和保密。
與此同時,如果舉報或投報者是案件的證人,也在2009年證人保護法令下受到保護。
至于反貪會怎樣處理和調查接獲的舉報或投報?首先,反貪會的資料審核委員會會作評估。假如有可追查貪汙案件的舉報,就交由反貪會調查組調查官徹查。
有關官員將會傳召證人問話,以收集資料及證物。過后,有關官員就準備調查報告,並呈給副檢察司決定提不提控。副檢察司決定提不提控的結果須向運作評估小組呈報。若有人被提控,就交由法庭裁決。
不可追查或無貪污元素的舉報,若有其他刑事成分就交由警方調查。或把個案轉交給有關當局。
若被捉者獲保釋超過一年,或若案件調查超過一年期限,就須向運作評估小組呈報。運作評估小組將會決定個案完結,或給予反貪會建議、檢討和重新查案。這小組是五個監督反貪會的小組之一。
只要人有貪念、有機會及雙方勾結,行賄或受賄或者濫權事件將會產生,加上貪污手法越來越複雜,公眾人士發現這些犯法事件,須勇敢的舉報或投報,為國家的除貪倡廉工作獻份力量。
一旦接獲任何貪污舉報或投報,反貪會無視被投報者或涉嫌貪污者的身分展開調查。
──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
註:本專欄將由反貪污委員會官員負責撰寫,于每逢雙週三見報,敬請期待
親臨附近反貪會辦事處或
免費熱線:1800886000
短訊:019 – 6000696
傳真:03 – 88894329
電郵:[email protected]
網址:www.sprm.gov.my
免費郵寄:Peti Surat 6000(*州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