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腐之言‧公众应勇敢举报或投报贪污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已在《中国报》的废腐之言专栏,向《中国报》读者和民众讲解了贪污的定义及例子,在回馈中,有民众问了很好的问题,即公众人士发现行贿或受贿或者滥权事件,须怎样向反贪会举报或投报?反贪会会怎样处理和调查接获的举报或投报?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反贪会不但需要,也鼓励民众向它举报或投报行贿或受贿或者滥权事件。民众就像反贪会的“耳目”,能协助反贪会揭发行贿或受贿或者滥权事件。
民众要向反贪会举报或投报行贿或受贿或者滥权事件,须确保作比较具体的举报或投报,即有关行贿或受贿或者滥权事件几时发生?在哪里发生?谁牵涉其中?什么类型的贪污?贪污发生的原因?贪污交易如何进行。
至于向反贪会举报或投报的管道,民众可以亲临附近的反贪会办事处、 通过免费热线、电话;传真;传送短讯及电邮举报或投报。
有关民众也问,公众人士向反贪会举报或投报行贿或受贿或者滥权事件,他们与他们的亲朋戚友会否有生命危险?
保护告密者
民众可以放心的作举报或投报,因为他们的身分和提供的一切情报是在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及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5条文下受到保护和保密。
与此同时,如果举报或投报者是案件的证人,也在2009年证人保护法令下受到保护。
至于反贪会怎样处理和调查接获的举报或投报?首先,反贪会的资料审核委员会会作评估。假如有可追查贪污案件的举报,就交由反贪会调查组调查官彻查。
有关官员将会传召证人问话,以收集资料及证物。过后,有关官员就准备调查报告,并呈给副检察司决定提不提控。副检察司决定提不提控的结果须向运作评估小组呈报。若有人被提控,就交由法庭裁决。
不可追查或无贪污元素的举报,若有其他刑事成分就交由警方调查。或把个案转交给有关当局。
若被捉者获保释超过一年,或若案件调查超过一年期限,就须向运作评估小组呈报。运作评估小组将会决定个案完结,或给予反贪会建议、检讨和重新查案。这小组是五个监督反贪会的小组之一。
只要人有贪念、有机会及双方勾结,行贿或受贿或者滥权事件将会产生,加上贪污手法越来越复杂,公众人士发现这些犯法事件,须勇敢的举报或投报,为国家的除贪倡廉工作献份力量。
一旦接获任何贪污举报或投报,反贪会无视被投报者或涉嫌贪污者的身分展开调查。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
注:本专栏将由反贪污委员会官员负责撰写,于每逢双周三见报,敬请期待
亲临附近反贪会办事处或
免费热线:1800886000
短讯:019 – 6000696
传真:03 – 88894329
电邮:[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spr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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