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函召開特大修改教育中心章程 葉新田要求待斟酌
獨家報導:黃治振
(吉隆坡23日訊)董總前主席葉新田博士,被指以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主席名義,發函要求召開特大修改中心章程,招現任主席劉利民反對,稱那不是適當舉措,更沒理由這么做。
根據葉氏信函,一旦修改章程,該中心董事部由董總、教總及獨大各委派的5名代表,削減至2人,意味著3機構的代表人數將從15人,減至6人。
但劉利民說,董總還未明確否決已遭撤換的葉新田相關信函,他們將在本月26日與教總和獨大召開聯席會議商討和研究此事,以達致三方共識;唯葉新田已不在董總領導層,不會出席相關會議。
代表人數15變6
詢及董總已在本月17日召開第30屆董總中央委員會第1次會議,並已決定由新任主席劉利民取代葉新田,出任董教總教育中心董事部主席,那是否意味著葉新田發出的信函不合法?
劉利民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以過去沒參與該中心,因此不了解該中心章程為由,拒絕評論葉新田的合法性。
“該教育中心是獨立組織,且有自身章程,我過去並沒參與,所以不清楚有關章程;但我們在17日召開中委會時,已重新委派董總的5名董事成員。”
他指出,該中心董事部一般由董總主席出任當然主席,他認為葉新田可能預料到5名董事將有所調整而易角,才會要求開特大修改章程。
他也質疑葉新田欲修改章程用意何在,並指目前沒理由修改章程,削減3機構的董事部代表人數。
“如果說是為了壯大組織(則合理),但董教總教育中心原本由3個機構一起成立,沒理由減少主要機構的代表,不增反減可說是不適合。”
葉鄒不能出席週六聯席會議
傅振荃反斥“垂死掙扎”
董總秘書長傅振荃認為,董教總教育中心是由3機構當家,而非個人,並形容葉新田此舉只是失去主席平台后的“垂死掙扎”。
傅振荃接受《中國報》詢問時,也表明暫時不願評論葉新田信函合法性,並指將在26日聯席會議中,由各律師代表從法律角度研究。
詢及葉新田已在9月17日召開董教總教育中心董事部會議,商討修改章程一事,傅振荃表示不知情,因董總新任領導層也在同日召開中委會第一次會議。
但他強調,葉新田和前署理主席鄒壽漢在董總已沒有名分和法定地位,因此也不會出席26日召開的聯席會議。
“董教總教育中心由3機構產生,是由3機構當家;我推測葉新田是失去了董總和董教總獨中工委會平台,才會垂死掙扎做出動作,但得逞與否則是另一回事。”
詢及該中心董事部成員已撤換,是否意味著葉新田已失去董事部主席職,傅振荃則說,葉新田還可認為自己持有該身分,就像后者還堅稱自己是董總主席一樣。
“我們不會太快否決有關信函,26日將有明確決定。”
要求董事部成員增至35人
三機構代表人數15變6
根據葉新田要召開特大的信函,闡明特大將通過修改章程,把原有31名董事部成員增至35人,但董總、教總和獨大有限公司的代表人數會從15人變成6人。
該信函由葉新田在本月17日發出,並闡明將在10月10日召開特大,討論2項議程,即“接納修改董教總教育中心章程第14(b)條文”,及“接納刪除董教總教育中心章程第18(viii)條文,並將現有第18(ix)條文重新標示為第18(viii)條文。”
所建議修改的第14(b)條文,將把31名董事部成員增至35人;董總、教總和獨大推舉的5名代表則減至2人;從個人會員選出的董事也從10人增至25人,而由董事部委任的成員則從6人減至4人。
特大也建議章程第18(viii)條文,即“已被推舉他的組織終止或開除會員籍,將喪失董事資格”的條文,徹底刪除。
根據報導,葉新田說,擴大董事部人數是由于新紀元學院將升格為大學學院,需更多社會人士參與資助,並指修改章程,只是為該中心會務發展需要,一切遵循法律行事。
第30屆董總中央委員會第1次會議委任名單
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董事部
1. 劉利民(主席)
2. 傅振荃(秘書長)
3. 張錦祥(財政)
4. 陳國輝
5. 陳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