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素瑾 : “時鐘”要申請准證?

──甲州記者

以時間為度量單位的服務業,用來計時的鐘,都必須向貿消局申請准證?

這可是筆者第一次聽聞,掛在店內用來計算服務時間的時鐘,必須另外申請准證。

甲市一間腳底按摩院,因使用不符合規格的時鐘計算時間,被貿消局冠以”時鐘不符合規格”罪名,在1972年秤磅及測量法令下接獲罰單,就連掛在牆上的時鐘也被充公。

不只在場的記者摸不著頭,連業者也匪夷所思。

這是否意味著,那些經營有時間性質行業,如補習中心、到酒店租用會議室、吊車租賃行業等,業者都必須申請“時鐘准證”?

大批執法員在展開取締行動時,看到該按摩院所掛上的宣傳條幅,以60分鐘的按摩時間向顧客收費,引起官員檢查用來計算服務時間的計時儀式,是否有標簽、符合規格?

根據官員指出,該行業以時間度量服務,就必須到馬六甲拉也一間指定的店,購買受認證的時鐘。

難道市場上所售賣的時鐘,分與秒的針跳得不一樣,與“合格時鐘”有差?

行動黨格西當州議員陳仲祥律師對執法當局的做法,也感到奇怪,反問執法人員是如何證明業者所使用的時鐘不準?

當了律師多年的他,認為執法單位沒權力規定業者要到哪裡買時鐘,這種做法有濫權及舞弊之嫌。

如果時鐘都說申請准證,真的有點說不過去,最多雙雙上法庭,讓司法評鑑業者所使用的時鐘精準或否?何謂符合不規格?這樣才讓業者及公眾心服口服。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