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天美:马英九的特殊性关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孙天美:马英九的特殊性关系

台湾,是个只要不违反法律,统统都自由的地方。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性向自由等等,唯独在性向课题上,表面上非常尊重,可在绵密交错的文化结构中,仍有不少人以他们知觉或不知觉的隐晦方式,歧视著同志恋情。



台湾作家兼立委候选人冯光远,前年在部落格指控总统马英九和前国安会秘书金溥聪有“特殊性关系”。被金溥聪提告无罪后,金溥聪再上诉高等法院,这起案件近日开庭,整个司法过程,就可清楚看到台湾社会对同性恋课题的言行不一。

马英九和金溥聪的好交情,台湾政坛向来都有许多耳语。金是马很重要的幕僚,马个性较为优柔寡断,金则相对果断,一柔一刚,再加上两人恰好都属帅哥美男子一挂,尽管两人皆有妻有子女,但同性恋传闻依旧不绝于耳。冯光远“特殊性关系”之言,基本上源自于此。

金溥聪因冯光远含沙射影的文字告上法院,当然是忌讳被影射为同志。以近日金冯在庭上辩论时可见,金说冯的含沙射影造成女儿问他“如果是同志恋为什么还要和妈妈结婚”,小孩的价值观当然来自家人和周遭生活环境,若台湾社会真心接受同志恋情,金的小孩的问题应该是“既然爱的是马英九为什么还要和妈妈结婚”,而不是凸显性向。



同样的,冯在法院上则解释他的原意非为“特殊/性关系”,而是“特殊性/关系”。冯的说法自然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他并同时坚称他支持同性恋,但若他真的支持同志情谊,并视同性恋如异性恋般为一种常态,又岂会在“性关系”之前再加上“特殊”两字?这样说好了,若各有婚姻关系的一男一女发生恋情,我们称这种关系为“婚外情”、“偷情”、“通奸”或“有性关系”,那冯光远在指向马英九和金溥聪的关系时,也应用上述文字才是。

可见,台湾在法律上许多事件固然比大马开放,但实际的接受程度,仍有很大进展空间呢!

(寄自台北)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