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下 新加坡问责4印尼公司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在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下 新加坡问责4印尼公司

(新加坡26日讯)政府首次在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下采取问责行动,昨天正式发通知书给4家印尼公司,要求它们采取措施防范烟霾问题,也要求在本地设办事处的亚洲纸浆纸品公司提供特定文件和资料,以协助调查。



环境及水源部长维文医生强调,导致烟霾的公司必须知道,做出有损人民健康、环境与经济的行为是必须付出代价的。

4家印尼公司是PT Rimba Hutani Mas、PT Sebangun Bumi Andalas Wood Industries、PT Bumi Sriwijaya Sentosa和PT Wachyuni Mandira,分别从事木材业和种植业。

维文昨天在记者会上表示,烟霾不是天灾,而是人祸,不可姑息。



“我国要求这些公司采取预防措施,包括派遣消防员扑灭或制止火势蔓延,并停止烧芭活动,并将有关计划提呈给国家环境局。”

寻求印尼配合

亚洲纸浆纸品公司(Asia Pulp & Paper,简称APP),也被环境局援引法令,要求提供印尼和新加坡子公司的资料,及印尼供应商为扑灭林火所采取的措施。这家公司目前因涉及烧芭活动而遭印尼调查。

维文说,我国已寻求印尼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包括涉及林火的公司高层人员身份,以协助调查。

肇事者可被罚每天30万

新加坡政府正探讨如何对不良公司施以更多经济压力,同时检讨采购条例及审批程序,探讨如何杜绝不良公司,并鼓励环保采购。

在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下,可对付造成跨境烟霾的种植商或林业公司,不论它们是否在新加坡上市,或在新加坡有没有办事处。肇事者每天可被罚最高10万元(30万令吉),每次最高200万元(600万令吉)。

如果业者在接到预防烟霾通知书后还是无动于衷,每天还可能被罚最高5万元(15万令吉)。此外,肇事者也可面对民事诉讼,这类诉讼的赔偿额没有上限,全由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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