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綜合電)新加坡首度根據跨境煙霾污染法案發出通知書,要求4家印尼公司採取措施防範嚴重的煙霾問題,同時要一家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的印尼紙業公司協助調查。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週五代表發出通知書,要求這些公司採取包括派遣消防人員遏阻火勢,停止燒芭(火耕)等具體預防措施。這也是新加坡首次根據跨境煙霾污染法案採取具體行動。
印尼煙霾問題主要是當地火耕引起,新加坡已通過跨境煙霾污染法案,並于去年9月生效。
新加坡政府可以對造成煙霾業者採取法律行動,不論這些業者是否有在新加坡上市或設有辦事處,如果因此被定罪,這些有關的業者會依新加坡空氣品質處于不健康的天數繳付罰款,最高可罰款新幣200萬元(約617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