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独大宣布 叶新田没身分开特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董教总独大宣布 叶新田没身分开特大

(吉隆坡26日讯)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3机构宣布,根据董教总教育中心章程,董总前主席叶新田已丧失担任该教育中心主席和董事资格,因此没有身分于10月10日召开该教育中心特别会员大会。



“不合法的会议,我们不会应酬。”

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今日于3大机构联席会议后记者会,针对叶新田发函召开特大,企图修改教育中心章程以削减3机构代表人数议题,发表联合声明指出,3大机构不认同该特大,也不会出席相关会议。

讨论是否接受关中统考



出席者有董总副主席杨应俊、李官仁、张贤炳、秘书长傅振铨、财政张锦祥、教总主席王超群、独大主席胡万铎和副主席吕兴,以及华研主席周素英等人。

王超群说,他较后将以教育中心副主席身分,召开会议推选被撤换的董事人选。

刘利民说,3大机构严厉谴责叶新田,企图改变教育中心董事会组织架构,以利于自己继续把持董教总教育中心、掌控新纪元学院,将华社公共资产当成个人禁脔。

他说,9月17日召开的董总第30届中央委员会第1次会议,已议决委任以他为首的新5人名单代表董总出任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叶新田和董总前署理主席邹寿汉已丧失教育中心董事资格。

“叶新田的厚颜行径已为华教罪人,我们定会穷尽一切渠道,坚决捍卫董教总教育中心的创办原旨。”

此外,刘利民说,董总与教总将于10月4日下午3时,在董总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讨论关丹独中统考课题。

他说,会议主要讨论是否接受关中考统考课题,并促请华社拭目以待。

陈思源:特大若召开
刘利民有权入禀检讨

(吉隆坡26日讯)熟悉华团章程的知名律师陈思源认为,董总前任主席叶新田是否仍是董教总教育中心主席,需视乎章程;如果10月10日特大真举行,董总现任主席拿督刘利民则有权入禀法庭,检讨该特大的合法性。

他说,若教育中心的章程没有阐明,董事部主席职位自动由董总主席担任,那叶新田目前仍是董事部主席。

“就算董总章程阐明此事,但只要教育中心的章程没有列明,此事同样不具法律效力,因为他们属于不同组织,有独立操作的权利。”

陈思源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受询及,叶新田欲在10月10日特大删除章程第18(viii)条文,即已被推举他的组织终止或开除会员籍,将丧失董事资格一事时认为,叶新田的主席地位因该条文而出现危机。

“此条文显示叶新田具被罢免的可能性,刘利民可挑战叶新田的合法性,入禀法庭寻求禁止特大或会议不合法;但一切仍需视章程而定。”

他指出,若教育中心的章程阐明董总主席将自动受委教育中心主席,就算叶新田召开特大的信函是在刘利民受委前所发出,对整件事是无济于事。

叶新田拟修章程内容

董总、教总和独大有限公司3机构联合声明列出叶新田将于10月10召开特大,拟修改董教总教育中心的章程内容:

★修改第14(b)条文:将原有董总、教总和独大委派5人作为团体代表进入该教育中心董事会削减至2人;将个人会员选出的董事,从原有10人增至25人;委任董事由原先6人减至4人;董事会成员从原有不超过31人修改为35人。

★删除第18(viii)条文:董事若被推举他的组织中止或开除其会员籍,就丧失董事资格。

依章程须选举非受委
叶新田:我还是董总主席

独家报导:薛淑敏

董总前主席叶新田坚称,根据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新任主席必须透过选举而非受委,因此他目前仍是该公司主席,并有权召开10月10日特大。

他强调,董教总教育中心和董总是不同的组织,两个组织皆是独立团体,因此大家不可将两者混为一谈。

“这是两码子的事,教育中心是10月10日特大不是董总主席身分召开,该会议已经在董事部通过。”

叶新田在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根据董教总教育中心章程,董事部代表必须由选举产生,并非如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所说,可以透过自动委任。

“何况我和刘利民的领导层纠纷还在法庭进行审讯,现在就断定自己是主席,过于贬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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