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狗 : 撲殺野狗有錯?
眾生是否平等,每條生命是否都珍貴?這是一道辯論一千年也無法得到答案的問題,人是命,狗也是命,擺在餐桌上的豬牛羊雞鴨也是命,甚至一草一木也是命,但是人類給予它們不同待遇。
例如瘋狗症肆虐北馬,檳州政府決定人道毀滅野狗,結果引起激烈的人道爭議。
讓我們將大馬暫時帶入驚悚科幻世界,假設沒有野狗感染瘋狗症,而是流浪漢和乞丐感染“瘋人症”,被病毒侵佔大腦的人類淪為行屍走肉,失去意識,成為一具具嗜血吃肉的喪屍。
他們拖著殘缺不堪的驅體追咬正常人類,瘋人症病毒一傳十,十傳百,百又傳百萬。我們同樣使用州政府的措施,首先是雪州方式,將2萬5000名流浪漢帶到荒島上,當中有一二人處于病毒潛伏期,忽然發作而互相撕咬,病毒迅速傳開來,荒島上的人無一倖免。
檳州方式是為流浪漢打疫苗,問題是疫苗數量有限,瘋人需要時間復原,在治療期間,無數喪屍接踵而來,疫情進一步擴散 ;又或在網捕流浪漢的時候,他們驚恐地到處跳竄,總有善心人收留他們,卻忽略自身安全。
試想一下,沒有週全醫治瘋人的措施,只以一顆單純的善心救助他們,萬一被瘋人咬一口,病毒尚有5分鐘就入侵大腦,而你家人剛好在身邊,你願意變成喪屍,去噬咬家人,讓他們也變成喪屍?
狗死或人死都是罪過
如今要阻止病毒擴散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人道毀減,當然會有人反對這種“殺人救己”的方式,或許你想像一下,被綑綁的他(它)張牙舞爪,當你望著他(狗)的兇惡眼神,才驚覺喪失意識的他(它)已認不出你了,只要一解開繩子,他(它)馬上撲向你猛咬。
如果殺狗是檳州首長林冠英的錯,大家能否想一下,如果有人染上瘋狗症而丟命,瘋狗到處咬人,是否又是他的錯?他肯定是聽取了專業獸醫的意見,才作出決定。當一州之首手操生殺大權,殺或不殺,都有其無奈之處,狗死或人死都是一種罪過。
如果野狗是流浪漢,你會如何選擇?殺生固然不好,可惜有時候,為了挽救更多人命而殺生,是一種逼不得已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