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者被發展商征收銀行遲出錢的利息。
⊙王先生說,他于2013年底購買屋子,所有手續辦妥后,銀行也出錢給發展商。
“但是今年,我卻收到發展商的信函,指當時銀行遲出錢,要罰我約3000令吉利息。”
他指出,他曾向銀行了解,對方堅持沒有遲出錢。
“現在我不懂問題出在哪兒,是否應該繳付這筆罰款?”
★林若輝律師
事主可向發展商索取收到款項的紀錄,調查出哪一時段的貸款遲出,並查出原因。
如果證實是銀行方面的失誤,事主可向銀行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