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志賢:孩子是寶不是草
“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投進媽媽懷抱幸福享不了…….。”
普天之下,哪有不愛自己子女的父母?即使家境貧苦,父母為了子女都願意把最好的留給孩子,父母對子女的愛是偉大的。
不過,隨著時代變遷,社會壓力越來越大,一些父母對子女的愛已“變質”。
這些父母為了改善家庭經濟狀況,不惜犧牲子女的童年快樂,在孩子年紀小小時就要他們當童工。
不久前,面子書上流傳一名男童提著籃子到檳島各地兜售椰漿飯,有不少民眾因他年紀小小就當起流動小販,紛紛光顧他,甚至有很多網友將他照片拍下後再上載照片至面子書上,並呼籲大眾支持這孩子,幫他買包椰漿飯。
其實,有關父母讓孩子在晚上至午夜出來兜售椰漿飯,已違反1966年兒童和少年僱用法令。
這些要子女當童工的父母,往往都以生活艱難為藉口來合理化他們的做法。若家境貧困,父母更應靠自己雙手打拚,而非讓孩子勞動來撐起家裡或補貼家用。
孩子還小就要他們賺錢,無形中會給他們一種錯覺,可能會認為現在的工作可讓他輕易賺錢,那麼就不必努力向學,忽略了學業。
父母也別以為孩子成績不理想,便認定他們不能讀書無法成才,乾脆讓他們工作,這無疑毀了孩子的前途!
令人感遺憾的是,雖然法律有約束兒童不能當童工(除非特定情況),但往往執法單位並沒有採取嚴厲行動。
我們真不希望,再看到越來越多的童工出現,孩子們應該擁有他們的童真與快樂!
請網友不要再“好心做壞事”,廣傳支持童工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