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负担房屋卖外州专才 条件:须在槟工作5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可负担房屋卖外州专才 条件:须在槟工作5年

(槟城29日讯)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今午正式推介“专才组别”,让在槟城就业的外州专才购买可负担房屋,一旦获批购买房屋单位后,申请者必须在槟城工作至少5年。



有关“专才”是指拥有学士文凭(Degree)及文凭(Diploma)者,但文凭持有者必须拥有在槟城至少2年工作经验,申请者将优先获得靠近工作地点的可负担房屋。

佳日星较后在记者会上列出申请者条件,包括必须是21岁以上的我国公民、槟州登记选民、在槟城出生及工作或在槟城居住及工作、不曾拥有任何房屋,以及家庭收入在每月1万令吉以下。

须签署法定声明



在这项“专才组别”计划下,所有申请者将雇主的推荐信函及PN1表格,提呈光大3楼州政府房屋部后,投资槟城将会通过申请者就业公司的推荐信进行审核,也会与申请者就业公司代表会面以了解更多详情,然后将有关申请及同意书交到州政府房屋部。

州政府房屋部将会根据同意书,批准有关申请(同意书并无法保证申请者的申请获批),所有申请获批者必须签署法定声明,在未来5年必须留在槟城工作。

佳日星说,若申请者有属意的房屋计划,则可直接前往有关发展商办事处填妥PN1表格。

他说,为了留住人才,槟州房屋遴选委员会(SPEC)接受投资槟城的建议,即为在槟工作的外州专才分配购买可负担房屋的固打,以及豁免“须在槟城就业至少5年”的条件。

出席者包括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阿菲夫、投资槟城机构总经理吕丽莲及发展商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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