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沒投首相不信任票程序 敦馬:歷任首相沒涉醜聞

(吉隆坡29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就“我國國會制度沒有‘投首相不信任票’的條規和程序”的說法,直言:“沒錯,確實沒有”,還調侃說那是因為歷任前首相都沒有涉及經濟和謀害他人的醜聞,包括沒有26億令吉進賬私人戶頭。

馬哈迪今晚在其部落格抒發情緒時說,我國歷任首相中,沒有一人欠下420億令吉的巨債、資產也沒被人調查、沒人投資于超過10億美元(約44億令吉)的可疑合資項目、更沒人在短短6個月內,解散合資項目的公司,再將一馬發展公司的資金轉為貸款。

“只有現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涉及這些問題,他除了說一馬發展公司的資產價值超過420億令吉的貸款,他就無法證明錢在何處。

“其實,這些資產是政府地,也是納吉批准一馬發展公司以超低價去徵回來的地段,然後再重新估價超過500次。”

他認為,投首相不信任票的舉動,是最民主不過的了。

“雖然國會沒有類似規定,但我國法律卻有說明若首相再也得不到多數國會議員的支持,他必須辭職。

“聯邦憲法第43(3)條款闡明,若首相失去了大部分國會議員的支持,他就必須辭職,除非他向國家元首尋求禦準,要求解散國會。

“所以,難道議長嘗試忽略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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