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捉奸反被打 负心汉罚款3100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小三捉奸反被打 负心汉罚款3100

(吉隆坡29日讯)已婚男子“一脚踏三船”,与小四幽会时遭怀孕小三“抓奸在车”,男子恼羞成怒打小三及打碎她车镜,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遭判罚款31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便以监禁1个月代替。



首控状指出,被告安巴拉甘(32岁,快递员)在本月26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于孟沙(Bangsar)轻快铁站打伤嘉娜吉(32岁,家庭主妇),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出,被告于上述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破坏嘉娜吉轿车,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受害者因怀疑被告另搭上小四,于案发当天驾车尾随被告车子至孟沙轻快铁站,却看见被告与一名印尼籍女子在车里有亲密举动,难忍怒火而下车与他理论,结果遭被告打伤头部及踢肚子。



当时,被告弟弟也在现场,但没有出手阻止哥哥动粗,反而与哥哥一起殴打受害者。随后,被告更抢夺受害者的车钥匙,并打碎她的车镜。

案情也显示,受害者当时怀有4个月半身孕,孩子父亲正是被告,但小三及被告皆已婚。

最终,推事莫哈末法依扎判被告首控状罚款1600令吉及次控状罚款15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依兹琳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为陈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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