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拍卖界有鲨鱼 误导买家.鲸吞佣金
(槟城29日讯)马来西亚拍卖协会(MBA)主席吉瓦纳丹揭露,全马有上百名活跃于产业拍卖的投机者,这些人士多以四五人组成小组,自导自演误导其他竞标者,以赚取1万至1万5000令吉的佣金。
他指,这些小组有如“鲨鱼”,因可“嗅出”投标者(买家)的意愿,而被称为产业拍卖界的“鲨鱼”。
他说,槟城是全马拥有最多“鲨鱼”的州属,约有50至60名。
他解释,这些“鲨鱼”一般由数个人组成,在拍卖现场“狩猎”,例如有5个人组成一组,4名“鲨鱼”就会伪装成竞标者投下银行汇票后,向真正的购买者打探消息。
“然后,另一名被称为组长的‘鲨鱼’就会利用心理战术向真正的投标者放风声,指有4名投标者想要投标,甚至有投标者愿意缴付‘佣金’给其他投标者,要他们放弃竞标。”
应更改拍卖程序
他说,真正投标者就会开始思考,若仍旧想要投标有关产业,就必须付费更高的“佣金”给其他投标者,因此“鲨鱼”集团就这样赚到“佣金”。
他今早出席由槟城消费人协会召开的记者会时说,这样的做法对真正想要投标的投标者不公平,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应更改拍卖程序,并援引2010年竞争法令,对付这些“鲨鱼”。
另一方面,他也透露,全马每年有2万5000至3万宗产业拍卖,其中房屋占最多。
“单在槟城就有7000宗房产拍卖活动。”
记者会出席者包括该协会顾问三瑟星,及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德里斯等。
拍卖业应交中央管辖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德里斯建议,拍卖业应交由中央政府管辖,发出拍卖商执照,及委任拍卖商注册官。
他说,目前拍卖行业是受《1965年土地法典》所管制,发出拍卖执照的权力是各州政府权限,有关法律也是国家独立前设下,除了砂拉越1957年其他执照(拍卖商与价值)条例。
他建议设拍卖商理事会,让投标人有管道投诉无赖拍卖商及重罚违法者、提高拍卖商专业能力,所有执照拍卖商须上课程及考试。
“有关法律应涵盖各种拍卖,包括网上拍卖,避免发生如操纵投标等不良手段。”
他也建议对有地契产业制定标准《售卖条件》,及为分层地契产业制定《售卖公告》,规定建议由银行承担支付房产所有欠单和拍卖商费用,划一拍卖商最高佣金及使用标准拍卖广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