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不良前住户纠众闹事 租不成屋要纵火
(吉隆坡29日讯)记录不良的租客欲租高级公寓单位,遭管理层拒绝后心有不甘,当晚竟纠众前往管理层办公室闹事,更恫言纵火泄忿!
对方甚至嚣张地表示,警方也不会插手此事。
上述高级公寓位于半山芭,为一家产业投资公司拥有及管理,该公司董事陈文凯今日透过民政党全国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副主任刘博文和法律顾问麦嘉强,召开记者会指出,事发当天为本月27日,对方曾在早上到该公司,要租一个单位不遂,当晚就前往闹事。
常有损坏不肯赔偿
“对方已多次租赁单位,曾是日租或月租,但记录非常不好,他们住过的单位经常都损坏,而且不赔偿。”
他指出,对方租赁一个单位,经常有十数人出入,也令他们觉得不对劲,因此把对方列入黑名单。
他说,当晚约9时左右,对方带五六名男子到公司闹事,踩踏公司柜子与桌子,大吵大闹,员工都吓坏。
他说,员工在晚上9时20分联络他,他到场时还被对方围堵,有者甚至要动手,不过被阻止。
“一名相信是对方首领的男子不断向我表示,不租房子给他们,让他们没面子,坚持要我们出租,不然他们会每天来,甚至恫言纵火烧办公室,对方甚至还说警方是不会阻止他们。”
他指出,为了让对方离开,他当时只能虚以委蛇。
他说,28日对方并没来闹事,但他们发现对方曾在公司外徘徊。
股东怕殃及萌退股
陈文凯说,他们公司是中国与本地合资公司,这次事件令一些中国股东感到担忧,有的股东甚至萌生退股的念头。
他说,周一(28日)报案时,已把公司闭路电视拍到对方闹事的录影交给警方,但警方指没人受伤,所以没有处理。
他指出,虽然他已向警方反映,这事件将影响公司生意,警方也没展开调查。
他说,警方当天也没有进一步向他录取口供,只问了他住址、姓名及到吉隆坡多少年的3道问题。
他希望有关当局,能圆满解决这次纠纷。
不满警方没开档查
刘博文说,他陪同陈文凯到金马警区总部报案,警方处事方式令他非常不满。
他指出,一般上警方应该开档调查,到现场采证,这次却没有任何行动。
他说,调查嫌犯是警方的责任,难道没有对方名字,警方就不能进行调查?
他指出,他会致函向吉隆坡总警长及副总警长反映。
麦嘉强指出,在刑事法典503条文中,恐吓罪名一旦罪成,会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而一旦威胁生命的恐吓,刑罚会增加至监禁不超过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