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負擔房屋賣外州專才 條件:須在檳工作5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可負擔房屋賣外州專才 條件:須在檳工作5年

(檳城29日訊)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今午正式推介“專才組別”,讓在檳城就業的外州專才購買可負擔房屋,一旦獲批購買房屋單位后,申請者必須在檳城工作至少5年。



有關“專才”是指擁有學士文憑(Degree)及文憑(Diploma)者,但文憑持有者必須擁有在檳城至少2年工作經驗,申請者將優先獲得靠近工作地點的可負擔房屋。

佳日星較后在記者會上列出申請者條件,包括必須是21歲以上的我國公民、檳州登記選民、在檳城出生及工作或在檳城居住及工作、不曾擁有任何房屋,以及家庭收入在每月1萬令吉以下。

須簽署法定聲明



在這項“專才組別”計劃下,所有申請者將雇主的推薦信函及PN1表格,提呈光大3樓州政府房屋部后,投資檳城將會通過申請者就業公司的推薦信進行審核,也會與申請者就業公司代表會面以了解更多詳情,然后將有關申請及同意書交到州政府房屋部。

州政府房屋部將會根據同意書,批准有關申請(同意書並無法保證申請者的申請獲批),所有申請獲批者必須簽署法定聲明,在未來5年必須留在檳城工作。

佳日星說,若申請者有屬意的房屋計劃,則可直接前往有關發展商辦事處填妥PN1表格。

他說,為了留住人才,檳州房屋遴選委員會(SPEC)接受投資檳城的建議,即為在檳工作的外州專才分配購買可負擔房屋的固打,以及豁免“須在檳城就業至少5年”的條件。

出席者包括檳州行政議員彭文寶、阿菲夫、投資檳城機構總經理呂麗蓮及發展商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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